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包括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在内的七个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中医类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域均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深化中医名医名药名科名院创建,推进中医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建设,建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等,建设30个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培育打造“福九味”等特色中药品牌,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到2035年,全省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2人,中医类医院占全省医院总床位数和总诊疗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15%、20%。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省立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鼓励中医医院、高等院校等联合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建立完善“西学中”“中学西”制度,实施福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等项目,促进形成中西医结合医疗新模式。完善中医药院校教育、师承教育等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中医药人才及干部队伍结构,原则上中医医院配备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占本机构医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实行“双肩挑”管理的中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实施方案》还提出,推进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等医药类“双一流”主干学科建设。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与泉州市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海丝中医药中心”。完善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予以倾斜。健全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优化中医药、“互联网+”医疗、居家医疗等服务收费政策。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中医药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围绕完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完善医保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政策措施提出23项具体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以针灸技术传承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方向,建设国际针灸中心。推进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激发机制活力,构建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新型体制,分层级建设一批名医堂,组建名医团队并支持名医团队入驻名医堂。推进中医医疗集群建设,实施中医重点专科医联体“百千万工程”,覆盖百个中医重点专科,辐射千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训万名中医医护人员。
《行动计划》明确,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学科内涵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实用型人才队伍。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着力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行动计划》要求,依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深化中医药疫病理论研究和临床数据挖掘,科学总结中医药疫病防治的成果。建立中西医协同救治和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提升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加强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建设。
《行动计划》提出,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突出需求导向,调整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将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纳入天津市顶尖学科培育计划。建立中医药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基层人才四级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实施天津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医经典传承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和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
《行动计划》明确,推动国家中医针灸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地方共建现代中药创新中心建设,积极争取标志性研究成果产出。调动高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性,建设一批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承接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高等学校、院所创新成果在津转化,着力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实施天津市中药制剂工程,筛选临床急需但市场无供应、具有明显优势与特色的中药制剂,在本市有临床需求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间依法调剂使用。支持1至3个优质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推动建立酸枣等野生抚育、拟境栽培技术规范及标准。
《行动计划》要求,深化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内涵建设,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4至6种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将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纳入旅游线路。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加大对津沽名医名家的学术思想、流派传承研究,梳理“津沽”中医药传承脉络,提升“津沽”中医药文化影响力。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分类。